各教学、科研部门:
为适应我校发展,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,各教学、科研部门应根据自身发展规划、学科建设、科研方向、专业设置等需要,认真做好2010年教学、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申报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加强计划性,制订切实可行的购置计划,按需申报。各教学、科研部门须认真组织调查研究,全面考虑,避免中途追加、调整现象的出现。
二、申报购置的教学、科研仪器设备要严格按照《徐州医学院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》(1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)和《徐州医学院大型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》(10万元及1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)的要求及格式填写,未按规定填写、签字、盖章的购置申请表视为无效,不予受理。
三、凡申报4万(含4万)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需提供3个(含3个)以上备选厂家及产品型号(单一来源产品除外),申报 10万(含10万)元以上的仪器设备,还须认真做好可行性论证及申报答辩的准备工作,同时准备申报答辩所需的幻灯片,接受专家组成员和院领导的审批。
四、各教学、科研部门确认购置计划无误后,由本部门领导签字并盖章,于2010年4月20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,同时上报电子文档(电邮),以便统计年度教学、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预算。若无特殊情况,逾期不报,2010年将不再批复购置计划。
五、2010年购置计划经费预算参考去年实际购置固定资产的经费总额。
审批表见国资处网站:
《徐州医学院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》(10万元以下填写)
《徐州医学大型院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》(10万元及1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填写)
联 系 人:郑鸣飞 马龙
联系电话:83262265(2265)
电邮信箱:gzcsbk@xzmc.edu.cn
固定资产管理员信息交流QQ群号:70941012
徐州医学院国资处
2010年3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