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6-12-16
根据《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》苏教规〔2011〕2号关于资产账与财务账核对的相关规定,确保年终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对应账目数据的一致,我处定于2016年12月20日(当天仍可办业务)停止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库和集中报账业务(暂停接收集中采购固定资产的发票),2017年1月3日恢复相关业务办理。请相关部门资产管理员尽快到国资处办理业务。
特此通知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16年12月16日
上一条:实验物品供应科通知
下一条:关于徐州医科大学固定资产报废的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