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5-07-07
根据《徐州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(暂行)》徐医〔2014〕5号)、《徐州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处置管理办法(暂行)》(徐医〔2014〕13号)的有关规定,经院长办公会研究,决定对后勤处206台/件餐饮设备和继续教育学院1716件课桌椅予以报废,现公示如下: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15年7月7日
上一条:关于东校区报废资产处置结果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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